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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严把污染源普查质量关

开展市县业务培训27期,历经7轮次数据审核

发布时间:2019-05-24 18:13: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董若义 陈博 庞玉建

  山东省济宁市把污染源普查列入市政府工作重点。目前,已完成22355家污染源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审核, 完成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济宁市建立了调度通报制度。根据普查进展和工作重点,确定调度频次,对重点阶段工作情况实行“日调度日通报”制度。尤其是在调度G106表的关键填报阶段,严格落实“日排名”通报制度。对进展缓慢或工作质量较差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及时下达督办函,限定整改时限,并予以通报,推动问题及时整改。

  济宁市先后3次组织对所有县市区开展全面入户调查复核检查。现场核查组深入乡镇、企业,实地比对、查找问题,并及时提出反馈整改意见。借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普查工作列入督导内容,全市11个“回头看”督导组进行了大范围督导,有力推动了普查工作。

  为有效提升基层普查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报表填报质量和效率,济宁市在入户调查阶段先后开展了市县两级培训27期,共计3400余人(次)参加。

  数据质量决定普查成败。济宁市坚持严把数据关,采取多种形式。先后开展了多部门集中会审、县市区自身审核把关、部门独立审核、市级抽查复核、借助软件审核、在线系统和人工结合审核、专家会审把关等7轮次审核。

  在审核把关上,既注重原辅料、工艺开展正向审核,也注重利用产排污系数开展反向审核。在审核内容上,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多频次、多维度、多方式审核,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标签:济宁市;审核;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信息采集责任编辑: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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