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自5月海盐县召开生态环境问题“千人大排查 百日大整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以来,一场声势浩大、力度空前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在海盐大地全面铺开,尤其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亮剑”,全力以赴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打好生态环境治理“翻身仗”。
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一直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坚守的立场。5月24日下午,有群众举报,位于秦山街道丰山村一工业园区旁的灌溉沟渠中有大量乳白色水体。秦山街道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随即前往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工业园区内的浙江锐维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从事汽车零部件抛光清洗生产过程中,使用光亮剂和脱脂剂等进行抛光清洗,产生的废水经过无任何防腐防渗防漏等措施的废水收集池渗排至车间西侧外的灌溉沟渠,造成灌溉沟渠水体污染,涉嫌利用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车间地面废水排放口、清洗废水收集池、西侧墙体渗漏点和厂区南侧沟渠分别进行废水采样。采集的水样经海盐县环境监测站检测,车间西侧墙体渗漏点和清洗废水收集池锌均已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依法刑拘3人。
6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工业园区时发现,该企业已被县生态环境分局查封,处于停产状态。“当前,我们环境监察中队与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执法频次和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执法态势,重拳出击,绝不手软。”秦山街道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孙飞说。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一起,严打一起。6月12日22时40分,于城镇环境监察中队接群众举报,于城镇鸳鸯村鸳鸯桥南堍甲鱼内塘正在排放温室尾水。该中队3名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发现甲鱼内塘的温室正在往沟渠内排水,大量尾水散发着一股恶臭味,水体浑浊,水顺着沟渠排放到北侧约30米的吕冢港。执法人员立即在沟渠入河口、甲鱼塘西侧排水沟和温室内三处采样,并对甲鱼养殖户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6月15日中午,记者前往现场发现该甲鱼塘占地约900平方米,可饲养温室甲鱼约27000只。甲鱼塘紧邻吕冢港,南侧为尾水过滤水池,滤水池的水体呈黄色,水面上漂浮着死鱼,疑为水体严重富营养化所致。“甲鱼塘尾水直排河道会污染水环境,直接引起水体COD、氨氮等指标超标问题,目前采集水样在检测中,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于城镇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李晓博说。
实际上,养殖户并非不知甲鱼尾水直排河道的危害。“于城甲鱼养殖户较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每年4月会向每位甲鱼养殖户发放告知单,要求其签订承诺书,明确一旦发生偷排、直排或温室加温冒黑烟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必须拆除甲鱼塘并退养,此次涉事养殖户今年4月23日也亲自签下了承诺书。”于城镇副镇长王民华说。
那么,如何正确处置甲鱼塘尾水呢?王民华说:“目前比较科学的处置方式是将内塘的尾水直接抽到甲鱼外塘,继续作为甲鱼的饲养用水,这样尾水可以封闭运行,这也是目前甲鱼养殖户比较通行的做法;只有甲鱼内塘,没有外塘的养殖户,可以征得附近苗木、林田等经营户同意,封闭苗木、林田入河口,在村网格员的监督下,向苗木、林田排水,这样尾水得到了净化,也可以提升田地肥力。”鸳鸯村党委书记、村第三网格网格员吴燕萍说:“该甲鱼内塘的西侧就是200余亩的苗木用地,是过滤甲鱼内塘尾水的理想用地,如果该养殖户排水前提前向网格员提出请求,这起环境违法案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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