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了以下几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二是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三是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大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四是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运输结构调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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