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6月1日起,陕西省宝鸡市政府对城区道路冲洗洒水作业进行常态化考核管理。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或累计)3次及以上排名靠后的区提出意见建议,由市级领导约谈,同时,在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治理,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宝鸡市日前出台了《城区道路冲洗洒水作业考核管理工作办法》。
办法要求,对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包括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及树木等区域每天保洁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道路洒水每日不得少于4次,冲洗每五日1次,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洒水不得少于6次,冲洗每两日1次。为确保冲洗后道路干净整洁,道沿无积尘,路面见本色,在冲洗洒水作业过程中采用“人机配合”和“一扫、二冲、三刷、四吸”的模式进行清扫保洁作业。“一扫”即:人工清扫浮尘垃圾;“二冲”采用高压冲洗车辆(或小型冲洗设备)进行冲洗;“三刷”即采用机扫车辆或人工进行洗刷,清理污渍;“四吸”即采用洗扫车将洗刷残留污水吸走。
为扎实落实冲洗洒水作业办法,市政府每月对各区政府进行考核排名,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市城管执法局对洒水冲洗情况每周至少检查1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各区降尘、PM10监测数据,并通过空气质量月度同比改善数值对辖区政府进行每月奖励两万元的奖励。
同时,办法要求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详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共同做好道路扬尘、树木和绿篱浮尘等抑尘控尘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力争道路冲洗洒水抑尘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
凡注有"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