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管局发布通告,明确自7月18日至8月25日,集中整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开展四大专项整治行动。
通告明确,青海省药监局将开展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即全省社会办医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非法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化妆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不法“藏药店”非法经营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根据通告,在上述四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整治社会办医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储存药品、未经许可私自加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购进使用无合格证明或过期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行为;整治以不正当途径在社区、医院、诊所、街道等场所低价回收药品或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整治化妆品生产领域中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原料储存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流通领域中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索证索票和购售台账不健全不规范、经营销售过期产品等违
法违规行为;针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低价团”组织者与本地不法“藏药店”相互勾结、宣传和夸大药品主治功能,欺骗诱导游客消费等问题,集中开展对不法“藏药店”的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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