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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部分仓储物流配送等项目不再纳入环评

发布时间:2019-08-13 11:34: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李军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针对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在确保实现将审批时间压减到120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具体措施中要求生态环境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2019年底前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方案》要求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优化机动车产品准入,依法整合汽车产品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型式核准目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等,实现一次送检、全面检测、结果互认。2019年底前形成货车“三检合一”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生态环境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2019年底前对现有的主要监管规则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尽可能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领域分别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


标签:生态环境;分工方案;审批时间;优化;制度改革;分工;职责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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