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嘉兴五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齐聚台州,聚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实际上,这是浙东经济合作区环保专业组的工作例会,不同的是,此次工作例会初步形成了《浙东五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框架文本。
按照该合作协议要求,五市将全力打好近岸海域污染攻坚战,突出抓好入海污染源整治,强化直排海污染源监管,全面完成现有入海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提升工作。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海溪闸的总氮总磷排放总量要加以控制,近岸海域还要建立区域分界断面水质监测评价体系探索试点,严格控制海水养殖等造成的海洋环境问题。
对于突发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该合作协议要求,建立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能力,保障海洋生态安全。
此外,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五市还将组织浙东五地市县两级开展联动执法和交叉执法,实现共同发现、共同处理。同时,联合自然资源、建设、海事、港航、渔业等部门,加强陆源污染控制,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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