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桐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昨天,记者从市生态创建办了解到,《桐乡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出台,这也意味着嘉兴市生态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根据此前出台的《规划》,桐乡定下了“力争于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在2025年前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小目标”。对此,《方案》紧盯这一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明确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发展绿色高效产业、构建洁净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构建健康舒适的城乡人居体系、构建传承发展的生态文化体系和构建创新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六大创建任务。
《方案》指出,嘉兴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主要分为准备启动阶段、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实施阶段、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验收阶段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阶段四个阶段,《方案》还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各成员单位职责,并对省级及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指标进行了责任分工,同时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40项重点工程进行了任务压实。
市生态创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的出台为嘉兴市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提供了纲领。接下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将依据各自职责,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这一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查漏补缺、群策群力,争取年底前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打好生态文明建设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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