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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9-09-03 09:05:03 来源:安吉新闻 记者 江汇 通讯员 高丽芳

  近日,县综合执法局昌硕执法所执法队员走进经典1958商业街。发现前一日已经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的餐饮店没有整改,垃圾桶里的垃圾没有分类,执法队员当即对餐饮店进行了处罚,开出了《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以来的首张关于垃圾分类的罚单。

  当事人终于醒悟。“难为情,先前没当回事,这次积极配合整改。”餐饮店店主向执法队员保证说。据悉,《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对于没有分类投放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目前,执法部门已经立案。

  对城区的餐饮店是否参与垃圾分类进行执法,不是一次突击行动。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湖州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示范市工作方案》、《安吉县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决定开展生活垃圾精准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宣传教育、检查劝导、集中执法及常态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助推我县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工作,为建设中国最美县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专项行动具有宣传、教育、执法、长效管理等多个目标。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组织活动时,将加强《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简称“三条例一办法”)的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培训工作,提升群众分类意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对不分类的行为加强执法,以点带面形成震慑;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次执法行动将从中心城区延伸到各乡镇(街道)。前期,针对1958商业街、浙北5楼餐饮集中点、九州昌硕广场、恒隆府商业街及大型商超、酒店等开展执法行动。后期,重点针对城区餐饮经营企业、沿街商铺、物业公司、培训机构等,再逐步扩大到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等区域。

  “垃圾分类不是一次性的活动,而是长期的习惯。这需要不断培养,这次执法只是个开头。”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标签:湖州市;生活垃圾;执法;垃圾分类;分类责任编辑:陈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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