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线的行政处罚,到“一对一”的“对症下药”,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开展“五书”同达工作,实现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的双丰收。
日前,温州平阳一家钢管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和噪声,2023年2月被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行政处罚,被认定为失信企业。让企业意外的是,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为该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守法建议书、学法积分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告知书”复合文书包,既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也为企业厘清了事实法条、整改方向、信用修复等内容。
“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这正是我们企业需要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先生告诉记者,纳入失信名单后,企业在招标、税收等方面受到很大影响,难以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同时社会声誉也受到了一定影响。收到文书包后,企业立即对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利用“环保e企管”平台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于10月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对信用进行了修复。
“在以往涉企行政处罚实践中,多数违法市场主体只知道针对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一定的整改,但对如何整改才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类似违法问题再次发生,多数企业还不清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处长徐金华表示,“五书”同达工作聚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助企纾困政策精准直达,推动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深化落实,从源头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有效提升了执法服务质效。
据了解,浙江省根据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修订《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2023年版)》,提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违法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当事人陈述申辩、自由裁量等内容进行全面说理的要求,让企业明白“事理、法理和情理”,以“理”服人,从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根据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编写《浙江省企业生态环境守法行为指导清单》,对照企业违法行为,同步制作、送达《守法建议书》,主动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并同步制作、送达《学法积分建议书》,告知企业学法积分抵扣行政罚款、黄红码转换时间等惠企举措的具体内容,引导企业学法懂法、知法守法,降低企业违法风险。
让企业卸下“包袱”绿色“前行”,浙江省还同步制作、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将信用信息修复从“申请—办理”升级为“修复提醒—帮扶指导—提速办理”,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及时开展失信救济、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落实生态环境行政罚款延期或分期缴纳的惠企政策,在企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前提下,同步制作、送达《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告知书》,告知企业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适用条件、申请时限、申请途径、审批程序等,避免行政处罚对企业正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下一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守法引导、助企纾困新途径,持续创新执法方式,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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