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十大典型案件”。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涉及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民事赔偿、行政管理等方面,涵盖大气、水、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类型包括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这些案例的公开发布,对于统一福建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理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和标准,完善审理规则、提升审判能力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统计,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共审结涉生态类案件4024件,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人均办案数均位列全国法院前列。
在一起学生洗手无故被炸伤案件中,企业因违规被处罚。2014年4月26日17时许,南平市初中学生陈某某在南平市延平区的出租房门前洗衣池洗手,出租房旁边的污水沟突然爆炸着火,爆炸导致陈某某的面部、颈部及四肢在大火中被严重烧伤。
爆炸、着火发生后,南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延平区大队从现场提取了“污水”和“尾气冷凝水、污水、半成品油”等样品,委托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该中心经鉴定认定了提取样品的成分。南平市延平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本案事故发生地共有四家涉水企业,即本案四家公司鑫盛谷物公司、长富乳品公司、三田牧业公司、富贵纸业公司,故陈某某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家公司向其赔偿因爆燃导致的损失人民币1660975.93元。
2016年3月31日,南平市延平区法院根据鑫盛谷物公司申请,依法委托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案引起爆燃事故的原因以及鑫盛谷物公司、长富乳品公司、三田牧业公司、富贵纸业公司与爆燃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2016年9月13日,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向延平区法院出具《专家意见书》,认为涉案爆燃事故可排除长富乳品、三田牧业、富贵纸业三家公司排放含正己烷等物质而导致爆燃,不排除鑫盛谷物公司6号抽提溶剂油或半成品油异常泄漏,而导致泄漏物中的正己烷等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明火、高能热量作用下发生爆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审理过程中受委托出具的专家意见认为,案件发生不排除系鑫盛谷物公司的责任,且鑫盛谷物公司未就其与本次爆燃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举出相应证据,根据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鑫盛谷物公司应就其举证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故判决南平市鑫盛谷物科技有限公司应向陈某某支付赔偿款951855.93元。
本案中,审判启示点在于,正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的举证困难,合理适用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适度平衡原被告双方利益、采取合法有效的补充证明方式,有助于厘清事实、区分责任,既有力保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利益,又能让涉案企业今后更加谨慎从事生产经营行为。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