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浙江省“五水共治”三年计划的决胜之年,杭州市富阳区治水办近日出台《杭州市富阳区河长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率先试行河长工作标准化管理。
富阳区治水办负责人介绍说,《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落实了各级关于“河长制”工作的要求,明晰河长职责和工作标准,强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段)长治水责任。今后,富阳区河长工作在信息公开、巡查、项目协调、投诉举报受理、例会和报告、联动治水、信息化管理等方面,都有了统一的标准化管理方法和考核办法。
目前,富阳区共有23条区级河道、233条乡镇级河道和2727个小微水体,有区、乡镇、村三级河长制工作体系。根据《办法》规定,所有区级河道副河长(区级河道长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区级河道乡镇(街道)段长、乡镇(街道)级河道(即次重要河道)河长、村(社)级段长和小微型水体责任人都将接受标准化管理。这意味着富阳每一处水体的河长都将接受标准化管理和考核。
考核管理全面覆盖,考核内容更加全面。《办法》明确,区级河道副河长和乡镇(街道)河(段)长的考评由区治水办组织实施,村(社)级河长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考评,考评结果报区治水办备案。区治水办将通过定期水质监测、专项监督检查及上级信息反馈三方面开展日常考评。
每月依据杭州市和富阳区河道监测数据考核河道水质,根据《关于建立富阳区乡镇级以上河道三色预警机制的通知》进行监测预警和通报。通过信访受理、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系统核查等方式掌握河长履职情况,结果抄送区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杭州市治水办等上级有关部门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结果纳入对各级河长的考评。
为让河长真正履行职责,《办法》将河长治理河道的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纳入对区级河道河长单位、乡镇(街道)“五水共治”和“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区级河道副河长和乡镇(街道)河(段)长的考核结果纳入区管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作为对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任用的重要依据。村(社)级河长的考核结果应纳入乡镇(街道)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综合考评。
日常治水的考核情况,区治水办定期抄送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区级河道副河长和乡镇(街道)河(段)长,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建议个人年度综合考核不得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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