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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的提高,V类及以下水质断面减少

浙江省通报今年1至5月“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06-15 19:30:30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季建荣 通讯员 朱智翔

  浙江在线6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季建荣 通讯员 朱智翔)日前,省治水办(河长办)发布了《关于2018年1至5月全省“五水共治”(河长制)重点任务及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221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2.4%,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满足功能要求断面占86.9%,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好水更多,差水更少。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不仅体现于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的提高,还表现为V类及以下水质断面的减少,反映在各类别断面的水质改善上。《通报》显示,1至5月,市控、县控V类及以下水质断面较2017年分别减少了4个和6个,21个省、市、县控断面水质改善。

  其中,省控断面中,椒江区岩头闸、路桥区三条埠头和金清新闸等3个断面水质改善,达到或优于Ⅳ类;市控断面中,余杭区保障桥、乐清市七里港、瓯海区三垟、龙湾区滨海、瑞安市码道、平阳县吉祥桥、椒江区洪家和下陈、路桥区峰江、玉环市龙王以及莲都区环城河口等11个断面水质改善,达到或优于Ⅳ类;县控断面中,慈溪市宗汉漾山江、海曙区庙桥头、瑞安市杜山头、永嘉县瓯北、椒江区利民、温岭市横峰和上马等7个断面水质改善,达到或优于Ⅳ类。

  具体到列入国家“水十条”任务的地表水、入海河流断面和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作为省级河长管辖的六大水系水质。《通报》表明,全省98个地表水断面、5个入海河流断面、21个开展监测的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钱塘江、瓯江、曹娥江、苕溪、飞云江总体水质状况为优,京杭运河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其中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地表水断面数量环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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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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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翠湖


标签:水质断面;地表水;总体水质;水环境质量;断面水质;富春江;河长办;季建荣;五水共治;治水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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