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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怎么打?美丽浙江怎么建?浙江给出了明确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23 11:19:18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孙璐 通讯员 朱智翔

  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孙璐 通讯员 朱智翔)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下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浙江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构架起新时代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

  扛起时代责任,奋力开辟美丽浙江建设新境界

  多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推进绿色浙江、生态浙江、美丽浙江建设,连续实施四轮"811”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为全国首个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美丽浙江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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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浙江生态蝶变 浙江在线记者 董旭明 摄

  但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水平仍然不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仍不稳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还不够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并且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依然是我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两个高水平”建设的突出短板。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意见》明确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建设美丽浙江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牢牢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责任,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展现我省良好形象的发力点,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奋力开辟美丽浙江建设新境界。

  加强党的领导,构建多方合力攻坚大格局

  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要和关键就是党的领导。

  为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压实各方责任,构建多方合力攻坚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要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做到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健全协作机制,每年向党委、政府报告。

  要强化督察执法机制,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全面推进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加强督察队伍能力建设,实行环境督察专员制度,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并将破坏生态环境的相关信息纳入村(社区)基层治理全科网格事务管理。

  要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对各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机制,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配套通报约谈、终身追责问责等措施。

  目标明确细致,2022年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区

  《意见》分四个时间段描绘出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浙江的宏伟蓝图。到2020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22年,各项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处于全国前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区;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改观,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美丽浙江建设目标全面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记者了解到,这些目标涵盖大气、水、土壤等各个方面。

  比如,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6%;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3% ,彻底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22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 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35微克/立方米;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2%以上;80%以上的市、县(市、区)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市、区)。

  抓好四大攻坚,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污染防治攻坚,是《意见》的“重头戏”。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四大主战场,自然也是《意见》明确的四大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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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让美景重现 浙江在线拍友 谭云俸 张泽民 摄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省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和扬尘治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一系列举措,建设清新空气示范区,进一步明显降低PM2. 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深入实施碧水行动,我省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大攻坚战,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任务要求,积极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协调推进流域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

  全面推进净土行动,我省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切实抓好清废行动,我省将强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各类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处置无害化。

  全面保驾护航,实现全社会绿色发展

  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意见》指出,要加快推动形成高质量绿色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低碳经济,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

  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防控治理能力,《意见》要求,要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构建现代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着力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能力。

  为倡导与实施环境友好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意见》强调,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形成社会行动体系,广泛开展示范引领,激发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标签:浙江;生态文明;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固体废物责任编辑:陈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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