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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检测机构行为 优化我市生态环境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三服务”提升机构从业水平

发布时间:2019-03-18 06:54:2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姜晓丽 通讯员 彭佳园

  为进一步深化“三服务”活动,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在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向各检测机构负责人解读了最近出台的相关文件,用典型案例警示大家要严守检测纪律。  

  “检测人员一定要牢记拒收不符合要求的样品,或明确告知客户有关样品偏离情况……”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文件中的内容一一进行讲解,并提醒大家此评审补充要求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各检测机构要尽快根据评审补充要求制定新的检测制度。  

  讲解结束,工作人员通报了江西洪泰检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的问题查处情况,以警示各社会检测机构。洪泰公司的问题是今年1月份被南昌市环保局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时发现的,该公司万安县沙坪镇廖东升养殖场委托检测报告的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伪造了监测时间或者签名。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伪造监测数据行为,最终将洪泰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洪泰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禁止上述弄虚作假不良记录人员在生态环境监测行业从业。  

  “今天通报的事件让我们警醒。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我们的生命线,我们肯定要做好。”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程师张学刚表示,以前他们这类第三方检测机构都是自己解读下发的政策,这次由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面对面进行解读,感觉受益良多。  

  “在做好平时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很注重对社会检测机构的服务。嘉兴目前有多家社会检测机构,他们的规模、水平参差不齐,我们希望通过类似的技术指导等服务方式,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提升他们的从业水平和嘉兴的整体检测水平,最终更好地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提升。”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信息处副处长杨金权说。


标签:生态环境;检测机构;检测;嘉兴;监测;不良记录;警示;三服务;弄虚作假;研究院责任编辑:陈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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