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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开出垃圾分类 首张个人“顶格”罚单

发布时间:2021-05-01 21:19:13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施伟奇

  浙江在线5月1日讯(通讯员 施伟奇)“由于你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你做出2000元的处罚。”5月1日是《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首日,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莫干山中队对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某个体经营户开出首张个人顶格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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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日6时30分,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莫干山中队执法人员与往常一样开展垃圾分类晨查,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某个体经营户的二次分拣站内生活垃圾堆积如山,且混合投放情况相当严重,鉴于该情形,中队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违规行为开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于当日上午10点前自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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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时00分,执法人员对此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进行任何整改,再次将废弃餐盒、塑料袋等其他垃圾与塑料瓶等可回收物混投。由于事发地点为莫干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当事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数量较大,且分拣站内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脏乱差,给环境造成很大影响,经调查研究决定,处以2000元的顶格罚款,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并按要求整改。

  自《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以来,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莫干山镇利用多种场合和各种形式宣传《条例》内容,提高知晓率,扩大影响面,为《条例》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执法部门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以点带面推动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做实做细,全力改善城乡环境,维护景区面貌。


标签: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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