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朱智翔 俞侃)今年1月至2月,我省部分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部分省控(市控、县控、交接)断面水质污染反弹,恶化为劣Ⅴ类。3月22日世界水日前夕,省治水办(河长办)约谈了相关县、乡、村三级河长20余名,并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职责,巩固“五水共治”和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成果,确保完成水十条考核年度目标任务。这也是《浙江省河长制规定》颁布后,我省首次约谈责任河长。
“你担任河长后是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的?是否知道本河道断面水质最近呈恶化趋势?你准备如何处理?”近日,在乐清市蒲岐镇镇政府,省治水办(河长办)督查组工作人员对蒲岐断面所在河道的镇级河长吴朝煜进行了调查问询。今年1月至2月,乐清虹桥塘河蒲岐省控断面水质经检测为劣Ⅴ类,未达到消劣的目标要求。吴朝煜解释,此次断面水质反弹的主要原因是河道沿线道路施工开挖,导致污水管破裂污水外流,造成水质下降,目前管网已经得到修复,最近抽检水质已经达标。省治水办(河长办)工作人员对调查问询全程做了笔录。
松阳县县委副书记、松阴溪河长王立武,因河道水质总磷略微超标,未达到Ⅱ类水的考核要求也被约谈。“第一次作为河长被约谈,感到压力很大,但对我们的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促进。”王立武坦言,经过多年的治理,松阳整体水环境提升明显,但要达到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目标,还需要从单一的水污染治理向综合性的水生态修复转变。在松阴溪流经的裕溪乡,王立武和同时被约谈的乡级河长、村级河长对下一步的河道治理计划做了讨论,商谈长效管理方案。
除乐清、松阳外,丽水莲都区、青田县,温州瑞安市、永嘉县等县(市、区)的相关河长也接受了调查问询。《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河长有接受公众监督、投诉等义务。根据三级河长职责,此次调查问询各有侧重,对县(市、区)级河长重点考察是否及时制订责任水域治理和保护方案,解决责任水域出现的问题;对乡镇(街道)级河长则关注责任水域治理、保护等具体任务落实情况,对村(社区)级河长重点检查责任水域日常巡查、保洁情况。
“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省治水办(河长办)副主任葛平安说,“通过调查问询,督促河长履职,健全治水长效机制。”下一步,我省还将根据水质考核情况,约谈杭州、宁波、湖州、嘉兴、金华、台州所辖县(市、区)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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