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柯桥区安昌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作出了处罚决定,对安华村村民柳某向河中丢垃圾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向村委缴纳1000元作为河道清理费用。
今年30多岁的柳某租住在安华村向前自然村一户靠河的农户家里。一直来,为了贪图方便,柳某每天把家里的厨余垃圾和卫生间垃圾偷偷丢到房门口的河道里,有村民看到后曾当面劝阻,柳某非但不听,还责怪村民多管闲事。
为了避人耳目,柳某此后就利用晚上时间丢垃圾。村里把这件事反映给了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中队派人进行调查,但柳某还是不肯承认有向河中丢垃圾的行为。执法人员于是查看了村内监控视频,发现柳某利用晚上时间,多次向河中倒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在事实面前,柳某无法抵赖,只好承认了自己的不法行为。
为此,安昌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柳某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村里的河道清理费1000元。柳某的一个任性陋习,付出了1200元的代价,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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