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要求各地全面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环境隐患,核查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
整治方案明确提出,此次全面排查要摸清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固体废物堆存(贮存)场所底数。核查所有堆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情况。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堆存场所,按照相关标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治并进行验收。
此外,自明年1月起,河北省所有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要通过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定期申报工业固废种类、产生量、流向、处置、贮存等资料,全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
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河北将在明年2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筛选出“三防”措施不到位以及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的问题堆场;明年4月底前,按照“谁产生、谁治理”原则,由责任主体逐一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完善防护措施;明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逐项验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排查不彻底、工作进展慢、整治标准低的,予以曝光、通报。
同时,将省级巡查抽查情况纳入对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评估内容。对组织不力、进度慢、成效差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问题突出、造成工作不利影响或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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