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山东开展“回头看”督察期间,先后转办32批信访件,其中涉及德州市89件,占全省4881件的1.82%,按17市从多到少排序,转办德州市的信访件位列第16位。
德州市建立了市领导包县市区督导案件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督察反馈各项问题落实整改。同时,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举一反三开展深度治理,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餐饮油烟、畜禽养殖、“散乱污”企业等突出问题,群众环境获得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升。
为切实保障此次督察转办件办理质量,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市领导包县(市、区)督导的基础上,对交办信访问题实行“三同步两签字一加签”工作法。
“三同步”即接到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后,第一时间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意见,同步交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调查处理,同步交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指导核查。“两签字”即办理结果实行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一加签”即县(市、区)回复不属实信访件,由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双签字。
通过实行“三同步两签字一加签”工作法,德州市实现了信访件快速转办、督导、核实和办理情况上报,压实了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的责任,有力推动了督察反馈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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