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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成功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发布时间:2019-01-25 07:26:19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朱 鑫 通讯员 吴培华

  记者从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获悉,海盐县已成功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近年来,海盐县坚持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高质量发展并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强规划、高利用、重整治、严监管等举措,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2015年至2017年,全县工业企业亩均增加值增长20.2%,亩均税收增长70.7%,去年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032亩,盘活存量土地4265亩,并获新增挂钩奖励计划1746亩,总量在全省县、市(区)中位居第二。

  规划先行。海盐县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及“多规合一”,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创新谋划“一城两核三区”布局,为国土空间实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进一步优化了‘1+X+Y’村庄布点规划,积极引导农民集聚建房,保护乡村传统文脉肌理。目前,已形成38个新市镇、51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和183个传统自然村落村庄的镇村建设新格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

  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挖掘更多的价值,海盐县打出了一套“生地”“增地”“换地”“节地”组合拳,从而实现对土地的高效利用。例如,在“生地”方面,海盐县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消化方案,去年全年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688亩;在“增地”方面,开展了存量土地盘活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全年共盘活存量土地面积4272亩。同时,紧密结合“三改一拆”“四无”企业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换地”,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低散乱”企业纳入整治范围,及时拆除复垦还田,将用地空间和指标置换到工业平台和优质企业。

  另外,海盐县还对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设置了“硬杠”,建立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评价机制,通过弹性出让、差别化地价等形式出让70%以上的工业用地,实行工业项目用地择优机制,以政策倒逼“节地”。

  在监管整治方面,海盐县同样是重拳出击。加强违法用地管控,把违法用地管控与土地指标分配、基本农田保护补偿金发放等挂钩,效果明显。据统计,2018年全县共拆除整改违法用地18宗179.4亩,立案查处违法用地22宗76.06亩。

标签:用地;国土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集约责任编辑: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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