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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制促进绿色发展效应日益显现

环保税实施减免额已近九百万元

发布时间:2019-05-03 13:19:41 来源:湖州日报 记者 韩刚

  湖州市自2018年4月实施环境保护税法以来,征管运行有序顺畅,绿色税制促进绿色发展的效应日益显现。记者从湖州市税务局获悉,目前我市共有746户纳税人申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率达100%,入库税款3508.57万元,减免纳税人80户,减免环保税额899.29万元。
  环境保护税是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湖州市去年4月1日开出了全省首张环境保护税完税凭证。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环境保护税取代了原有的排污费,平稳实现‘费改税’并顺利完成首年征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动力。”
  环保税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改革效益已经初显,环保意义和社会意义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位于德清县新市镇的浙江五龙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改造和升级生产设备,不仅达到了降低排放的目的,也实现了税收优惠。该企业财务负责人郑丽青告诉记者,“去年第四季度,我们申报缴纳环保税3.5万元,同比上一年缴纳的排污费减少一半还多,环保税中分档优惠减免政策很好。”
  当前,在税法等一系列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改造升级和优化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同时也通过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设备,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的倡议。去年以来,湖州市共有669家企业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开展工艺升级改造,投入金额达5.5亿元,实现了污染物少排或超低排放;约有118家企业由原缴纳污水排污费的企业接入污水管网,由市政管网向城乡污水处理厂排放应税污染物,实现“污水零直排”,从而节约近128.36万元环保税款支出。
  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环保部门配合,开启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通过环保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市税务局开展申报数据与生态环境部分传递数据的风险比对,去年共对97户申报不实的纳税人调增环保税应纳税额19.16万元;对81家申报异常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复核并收到有效复核反馈56户,调增环保税应纳税额3.82万元。
  为了确保“费改税”平稳过渡、顺利实施,湖州市各级税务部门采用集中培训、上门辅导、模拟申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环保税纳税人培训辅导,实现了区县培训全覆盖。同时,各级税务部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开设环保税纳税申报专窗和咨询服务专岗,组建申报辅导团队,借助微信群开展申报指导,让企业申报纳税更为清晰和便捷。

标签:申报;环境保护税;环保税;纳税人;绿色发展;税法责任编辑:季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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