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为全力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前期先后组织召开多次撤桶并点讨论会,制定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结合《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时间,确定主城区全城推进“两定四分”,各居住小区、商业街100%统一在5月10日实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行,遂昌县创新实施“桶长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值守点位担任督导员。通过一个月时间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攻坚,实现主城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全覆盖,居民分类准确率、配合度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由乱到秩的既定目标。
一、推行“桶长认领”,实现责任包干。一是出台方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方案,制定工作细则,明确任务要求。县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推进会,压实责任分工。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所有流动点位由76个部门认领,并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桶长”,对该点位撤桶并点后的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负责。二是全力推进。桶长单位每日安排党员干部职工上岗,每日在规定投放时间内值守6小时,做到宣传在点位、指导在点位、督导在点位,面对面、一对一引导市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月结束后各桶长单位继续对包干点位负责,仍需每日前往点位现场督查,与社区督导员沟通交流,协助点位管理,及时反馈情况。三是合力协同。桶长单位联合社区开展点位周边居民商户的入户宣传活动。建立联动群环卫强化垃圾应急处置。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各行业开展检查。宣传部门每日播报垃圾分类相关新闻和宣传片,并与执法部门联合开设“垃圾分类曝光台”栏目,对垃圾分类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警示。各重点单位形成推进撤桶并点的攻坚合力。
二、抓好督导检查,实现真抓实管。
一是落实督查考核机制。落实“日报告”机制,县分类办每日对各相关部门桶长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每日发布检查结果。县主要领导通过定期听取桶长制汇报并作出指示,并多次到投放点位开展调研暗访,县政府督察室2次对我县桶长制实施情况开展督察,确保取得实效。攻坚月共发布日报告32期,督查通报34份,交办单35份。
二是发挥评优导向作用。为激励遂昌县桶长制志愿工作者干事激情,制定《遂昌县生活垃圾分类优秀桶长单位评选方案》,每周评选8个对分类督导工作认真负责成效突出的优秀桶长单位,优秀桶长单位将在垃圾分类工作年终考核中加分,并进行通报表扬。
三是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攻坚月结束后县分类办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要求各桶长单位每日上传点位督查照片,并落实“周报告、半月报”机制,定期发布点位考核情况。对党政机关单位、各乡镇、企业、文化卫生公共机构、学校、各行各业、小区等场所,以及社区督导员、环卫保洁等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辖区及主管单位年度考核评价,确保各单位切实担负起督促指导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责任。截至目前,共发布周报告、半月报共18期。
三、数措并举推进,桶长制成效显著。一是党政机关带头先行。各桶长单位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在值守点位担任督导员,党员干部职工他们在参与督导工作中,进一步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责任意识,而且每天每班次的三小时值守起早贪黑,锻炼意志,回归工作岗位、回到生活后的他们成为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的主力军。二是市民配合度提升。前期虽然开展了多方式多途径的广泛宣传,但群众垃圾分类投放的精准度、自觉性都不足。经过桶长单位督导员的现场指导和监管,居民能更直观、更直接掌握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常识,居民分类准确率、配合度显著提升,居民的分类知晓率提高至80%以上。三是分类成效显著。自开展“桶长制”,变“分散无序式”为“集中规范式”目前已实现主城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全覆盖,源头分类的重点难点得到突破,易腐垃圾量占比量从9.53%提升至44.35%,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从5.35%提升至10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从53.72%提升至93.57%。
4月30日,遂昌县召开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会上县主要领导直接布置“桶长制”工作,印发《生活垃圾分类桶长制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单位当场签订责任书。
县人大办主任邵小根在点位引导分类
县府办工作人员在负责点位引导分类
各桶长单位联合社区对负责点位周边居民和商户开展走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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